项目概况
闸口海关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z-gk2024-022
项目名称:闸口海关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其中包组一: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包组二: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供应商按各包组折扣率报价,各包组投标折扣率不能超过98%,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闸口海关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闸口海关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分别是奇数月(包组一)和偶数月(包组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一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如服务期内提前使用完预算资金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调整采购项目,合同同时终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还包括:(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信用信息: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组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阮先生:0756-******,缴纳标书款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
******银行香洲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1 9909 08012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须分包组购买招标文件,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②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工、龚工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方式:黄楚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楚嵋
电 话:******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