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883-04-05-52515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潭头梁贸易厂房屋顶5993.86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湛江市吴川市黄坡镇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1号之三、之二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有限公司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拟建设位置为办公楼及两栋厂房,拟建设面积41483㎡。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5,993.86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拟建设的厂房屋面为角驰型暗扣彩钢瓦屋面,办公楼为框架结构,拟铺设不低于610WpN型光伏组件和相应的组串逆变器,光伏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本项目拟分别采用10kV高压单点并网接入方式,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的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内容包括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清洗系统等等)、对原有构建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供电网络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接入电柜******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2.在光伏设备安装前,由投标人对建筑物屋顶进行免费的漏水检查与屋面修复工作,确保安装前后屋顶不漏水,此部分费用属投标方范围,纳入投标总价内。 3.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后,增加屋面负重在屋面承重限值范围内。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建筑结构荷载符合要求并对设计图纸和方案等资料盖章,确保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后,屋面结构承载力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 4.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5.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正常工作。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光伏项目完成并网验收不得晚于90日完成(以获得供电局并网验收单为准)。工期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的公司签订EPC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09.8387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和设计资质(如投标人仅具有以下的施工资质,则设计需要分包(分包只能有 1 家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必须满足以下的设计资质要求,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的施工及设计资质,则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分包。),具体如下: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同一法人只能选择下列(投标人/设计分包单位)其中一种身份参与本项目。否则,该法人及其合作方均被判定为投标无效。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需提供投标人近两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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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规模(单项合同金额)为①4MW或以上的光伏EPC业绩或②1000万元或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上①②只需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 |||
其他要求:4.5 专职安全人员(1名)的要求: 4.5.1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两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办公时间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投标人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投标登记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已报名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不需重复购买招标文件,只需重新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3.登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登记申请表》。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7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13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西附楼7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荷光路137号103房C053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办理方法见网站(******)办事指南。 2. 本次招标、评标全过程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中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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