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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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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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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0106-04-01-617987
投资项目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
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市财政、天河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天河区范围内,新建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7米,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0米,B×H=2.0米×1.1米钢筋混凝土箱涵180米,B×H=6.0米×2.0米明渠拓宽段155米,DN400II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7米,D820×9焊接钢管30米(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19,048,878.88元,建安工程费13,260,084.6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59,041.68元,预备费829,752.57元。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7,619,551.55元、天河区财政出资11,429,327.33元。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设计: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包括深基坑、海绵城市、各行业部门)送审,接受初步设计单位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至取得施工图线上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变更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 2.6.2施工: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档案归档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联合验收等。 2.6.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代办交通疏解、安全评估及施工许可等报批报建,规划条件核实,竣工联合验收等。 2.6.4投资控制要求: ①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②承包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的前提下,在经审定的概算建安费金额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严禁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编制,并由承包人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定价(含投标下浮率)不得超过施工中标价。 ******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后乘以6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按占总设计工作量的60%),再乘以合同约定的各调整系数,加上竣工图编制费,最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中的基本设计收费*60%+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确认的结果为准。 ④建安工程费用结算价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且不超过审定的概算中的建安费,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重大变更除外。 (5)本项目中标的单价和总价仅为暂定合同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预算审定前可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395日历天(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68.49827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详见招标公告) 3.3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3.3.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3.3.2施工资质:施工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合同金额大于850万元的给排水类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注:①上述人员身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任一证明文件均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金额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约定为准。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详见招标公告) 3.5.2 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详见招标公告) 3.5.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5.6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9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额或合同金额大于850万元的给排水类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注:①上述人员身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任一证明文件均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金额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约定为准。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8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8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水务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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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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