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 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原公告项目编号:TC2414M5P
原公告日期:2024年12月5日
2.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9台、便携式计算机7台、打印机8台、复印机(黑白)1台、复印机(彩色)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碎纸机8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2)“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元整(¥262,000.00元)”。
更正后内容:
“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9台、便携式计算机7台、打印机8台、复印机(黑白)1台、复印机(彩色)1台、碎纸机8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2)“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柒佰元整(¥247,700.00元)”。
3. 其他
更正后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11日顺延至2024年12月17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由2024年12月13日14:00顺延至2024年12月19日14:00。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作者: 编辑: